保密原则


心理咨询是人与人之间心灵沟通,也是人际交流的艺术。当来访者将自己埋藏心底的困惑与苦恼讲述给咨询师,他希望咨询师理解他的心境,分担他的痛苦,还希望对方不会将自己的隐私和心事告诉他人,以贻笑众人。因此,保守秘密既是基本的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咨询能有效进行的基本前提。这是心理咨询与一般朋友关系的重要差别,也是专业心理咨询与非专业心理咨询的分水岭。


作为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我们的心理咨询师始终严格地遵守保密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求助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三、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辩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四、心理咨询师对于心理咨询服务的记录、开具的诊断、照会或医嘱,应指 适当场所及适当人员进行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六、当心理咨询师在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No.1 保密性原则

咨询师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

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No.2 理解支持原则

咨询师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No.3 积极心态培养原则

咨询师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No.4 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

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No.5 “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师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师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No.6 感情限定的原则

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师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

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师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No.7 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调换工作、退休、退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

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关于保密原则

许多同学担心自己和咨询老师说的话会不会被别人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心理咨询老师会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会对任何人说起咨询内容。


唯有在两种情况下例外:
一、你在咨询中表达了涉及人身伤害的想法,并且经老师评估的确有可能;
二、因法律刑事案件,法院或公安机关提出要求时。


保密原则是心理咨询的重要准则,也是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所有的个案记录也将严格保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