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支援疫情热线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第20210043号“关于建立健全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对标先进城市,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加强完善我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2019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等22部门联合出台《济南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济卫疾控发〔2019〕18号),成立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的“济南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目标是到2021年,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全面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济南、健康济南建设。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基本完善,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落实健康济南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

2020年的目标是村(社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到70%,高等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成率达到80%,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到90%,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健康辅导室每个区县达到6个,精神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心理门诊开设率达到100%,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100%。目前,全市共有12家精神专科医院22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有精神科(或心理科)门诊;全市12个区县均能保证设有精神专科医院或至少一所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或心理科)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2019年12月,我市依托济南市心理健康中心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通“济南市12345心理援助热线”,购置专用设备、改造专用办公场所、招聘专业心理咨询师,设置3个座席,24小时提供心理疏导、情感调适、危机干预等各项专业服务,已累计为2640余人次提供电话心理咨询服务。全市12个区县均设立24小时心理服务热线,154家镇卫生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借助心理援助热线、心理门诊等平台,对重点人群分类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疏导群众恐慌、焦虑等不良情绪,为维护群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心理干预工作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健康系统积极组织专家疏导群众恐慌、焦虑等不良情绪,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危机干预。

加强组织领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疏导不同人群恐慌、焦虑等不良情绪,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先后起草了《济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援鄂返鲁医疗队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并以市指挥部名义印发,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规范、有序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制定《济南市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心理服务工作方案》,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支持、人文关怀,维护心理健康。

(二)强化队伍建设成立援鄂返鲁医疗队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组和市、区心理救援应急队,组织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心理干预。抽调市、区精神卫生中心,各级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相关经验的专家,成立援鄂返鲁医疗队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组,下设4个小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调度,我省援鄂医疗队开展心理干预。成立市级心理救援应急队,共128名专家成员,及时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制定适合个体和团体的心理干预方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全市12个区县均成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疫情期间,累计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进行适时心理疏导1400余人次,对700余名援鄂返鲁医疗队员医疗队员及时提供心理支持,为全市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3300余人次。联合26家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启动“安心”行动,招募106名心理咨询师、志愿者320余名,通过举办线上公益讲座、开展线上咨询疏导,为各类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多种措施做好心理干预工作及时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市精神卫生中心统一组织安排,24小时值守济南市12345心理援助热线提供电话心理咨询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编制并印刷《抗击新型肺炎心理手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心理自助与疏导指南》等宣传资料22万余份,发放至全市各区县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联合省齐鲁台、济南电视台、济南日报、章丘电视台FM94.7防控疫情全媒体特别报道面对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消除公众对疫情问题引起的恐慌和居家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线上线下同时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开通互联网医院心理咨询门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心理协会、社团等共建互联网线上心理服务平台,邀请专家举办“新冠肺炎的心理干预”系列视频讲座。2020年10月,组织各区县心理专员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对全市65名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及家属开展拉网式心理评估未发现异常,心理专员将持续关注辖区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及家属心理健康状况,同时互留联系方式,如有问题随时联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借鉴您建议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完善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构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配合政法部门在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联合政法委、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2.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治疗。      

3.加强医疗机构心理科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支持市、区县、镇(街)三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鼓励二级以上其他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对躯体疾病合并或疑似心理问题的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或转介等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4.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相关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5.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在全市24小时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

(二)开展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与培训。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三)强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保障。

1.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支持各区县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四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确保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各行业各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

2.完善政策与经费保障。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研究制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依托我市智慧健康平台,建立一站式整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利用政法、民政、残联等部门经费,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配合医保部门探索使用医保卡个人帐户资金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心理健康服务费用。

3.加强督导与考核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牵头做好技术支持和指导,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平安济南建设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和信息反馈制度,对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推诿拖延者,要限期整改。相关部门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阶段评估和终期考核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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